继续开发业已成功的IP,是获取注意力资源“多快好省”的路径。因为事先有了电视剧或电影版的成功,这就减少了大量的试错成本,也降低了投资的不确定性。其次,成功的影视IP自带品牌效应和受众基础,在推出全新的电影或电视剧版本时,它们不必像原创故事那样需要大量的宣发投放才能让观众形成对故事的基本认知。再则,原有作品的成功积攒了大量的忠实粉丝,他们都是新的电影版或电视剧版的潜在受众,转化率较高。而一旦剧影联动成功,还有助于进一步挖掘IP的价值,扩大IP的长尾效应,获得更稳定的市场回报。影视化之后,其实应该给马哲更明晰的跟踪线,让观众看到他更明确的转变。目前看来,电影里的叙事还是会造成一些困惑,故事发展交代得并不那么清楚,结局能够让人混淆现实与想象就已经是一个高光点了,没必要全程都语焉不详,真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故弄玄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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